盱眙县职教集团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发布者:邹克玖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次数:59

盱眙县职教集团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结合用水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健全节水管理网络,配足节水管理人员。

总务处为节水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节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自觉接受节水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开展节水检查。

第五条  全体人员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对浪费水的行为有权举报。


第二章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第六条  每年1220日前,应向节水主管部门提交本年度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建议。

第七条  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总务处应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15天向节水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总务处在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用水计划按月分解到各用水部门,每月初对各用水部门上月用水情况开展考核,实行节奖超罚。

第九条  总务处每月应负责核算产品用水单耗,对照用水定额或本行业用水先进单耗,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

第十条  学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程施工等临时性用水,施工部门应向总务处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接水口取水,取水量不得超过批准的水量。

第十一条  在用水过程中应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第三章  计量和统计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用水实际情况,合理规范安装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器具安装率符合相关规定。

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取用水的,应及时安装计量器具,并更新计量网络图。

第十三条  计量器具应采购合格的产品,使用过程中应定期送校验部门或厂家检测,保证计量器具的精确度。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确保计量器具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  定期抄表,按月汇总,每月15日前向节水主管部门报送节水月报表。

按月将用水情况向节水主管部门的节水信息化系统填报。

第十六条  按月对用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做好原始记录,建立完善的节水、用水统计台账。

发现用水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发分析原因并整改。

第十七条  每3年(或5年)应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并分析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新、改、扩建项目正常运行后或生产工艺、主要产品及流程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开展水平衡测试。

第十八条  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用水审计结论通知书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方案,落实相关工程措施和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第四章  用水巡查及维修

第十九条  每天对供水管网和用水设备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二十条  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报修。

第二十一条  总务处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在维修结束后检查维修质量。

第二十二条  年底前发现全年巡查结果,查找经常发生跑、冒、滴、漏部位的原因,为下一年节水技改提供方案。


第五章  节水技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制定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及时更新给排水管网设计图。

建设项目应在工程规划、项目立项阶段开展节水评价,在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类环节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第二十四条  应推广使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使用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用水产品应使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

第二十五条  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做到一水多用,重复利用,不断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第二十六条  开展水效水平评价和对标达标好的,积极创建节水载体和申报水效领跑者。


第六章  节水宣传

第二十七条  制定全年节水宣传工作计划,并按时组织开展节水宣传。

第二十八条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期间,利用网络、橱窗、宣传板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

第二十九条  定期召开节水工作座谈会、举办节水知识竞赛、开展节水培训等主题活动,宣传节水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的节水意识。

第三十条  每次节水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向节水主管部门上报宣传活动总结和图片,并报送节水宣传信息。


第七章 用水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用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节水、用水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总务处归档。

第三十二条  用水档案应科学分类,按年分别归档,编制档案目录和卷内目录,确保用水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可以扫描成电子档保存。

第三十二条 用水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文件制度类

1节水主管部门、上级相关部门的涉水管理文件;

2内部涉水管理文件;

3用水节水相关规章制度;

4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基础资料类

5给排水管网设计图;

6用水计量网络图;

7用水设施分布图;

8节水管理网络图;

9取水合法性相关资料;

10退水水质检测报告;

11有效期内的水平衡报告;

12节水技改相关资料;

(三)过程记录类

13节水工作会议记录及图片资料;

14抄表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

15巡查、报修及维修记录;

(四)日常管理类

16用水计划分解机用水定额分析考核资料;

17节奖超罚相关资料;

18节水月报等报表;

19节水宣传、培训等文档及图片资料;

20其他节水相关资料。

第八章  奖罚

第三十四条  对在节水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对用水计划执行不到位,超计划用水的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